25 证据(双更合一) 爱老婆的好男人……_九零之读心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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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证据(双更合一) 爱老婆的好男人……

  读心术读不到对方真实的心声,这种情况赵向晚遇到过。

  如果对方心理建设完美、内心信仰强大,那么赵向晚听到的心声通常都是对方预设好的桥段,类似于——

  我没有错,错的都是别人!

  就应该是这样的反应,没有问题。

  他是个贱人,贱人自有天收……

  因为有这些预设的声音干扰,往往赵向晚很难接受到对方最真实的内心。

  要打破这一层壁垒,必须先让对方心慌、混乱。

  而现在,正是朱飞鹏看向自己的眼神,让潘国庆开始惊慌,露出了马脚。

  朱飞鹏继续问了几个关于11号晚上潘国庆与钱振业在一起的细节问题:你们说了些什么话?睡在哪里?谁先喝醉?你睡在哪个屋?中间有没有起夜?

  潘国庆态度诚恳,认真地回答着这些问题,有些细节他记不住也很抱歉地说自己喝多了记不起来之类的话。

  这些对话都在前两次的笔录本上记得详细无比,看来潘国庆准备得非常充分。赵向晚失去了继续倾听的兴趣,站起身环顾四周,打量着潘国庆与翁萍芳的家。

  省建机厂的老旧宿舍楼,潘国庆的级别不够,只分到一个单间,面积大约二十平方米,被布帘分隔成两个部分。靠近房门的空间摆放着沙发、茶几、饭桌和两把椅子,算是客厅兼餐厅,布帘之后应该是卧室。

  墙上挂着一张结婚照,照片里翁萍芳打扮土气,扎着两根小辫子,但一张脸蛋精致漂亮,与相貌偏丑的潘国庆站在一起更显得光彩照人。

  留意到赵向晚的目光,潘国庆殷勤地介绍着说:“这是我和萍芳结婚领证前拍的,厂里同事都羡慕我,说我娶了个漂亮老婆。也是,如果不是萍芳是农村户口,怎么也不可能嫁给我。”

  说到后来,潘国庆的神情变得有些颓废,声音也低沉下来,显然在这一段美妻丑夫的婚姻里,他是那个地位低下的讨好者。

  赵向晚单刀直入:“这么漂亮的老婆,你长年不在家,能放心?”

  潘国庆的面部表情有一刹那的抽搐,咬了咬下嘴唇:“我,我也没有办法啊。我的工作性质就是这样,没办法在家里陪她的。”

  【贱人!贱人!老子在外面省吃俭用,赚的每一分钱都给了她,这样还是拢不住她那颗□□的心!死得好,死得好!】

  当潘国庆内心那恶毒的诅咒传到脑海之中,赵向晚抬眸看向这个表里不一的丑男人,继续追问:“怎么没办法?我听说你们厂不少人从业务员转行政岗。”

  “业务员有提成,赚钱多。”

  “每年大约能赚多少?”

  “有多有少,要看卖出去多少。”

  “平均呢?”

  “每年大概一万多吧。”

  “你赚那么多钱,为的是什么?”

  “她嫌弃单位集体宿舍条件太差,想在外面买房子。”

  “钱攒够了吗?”

  “没,哦,不知道,钱我都给了萍芳。”

  “家里有多少钱你不知道?”

  “昨天去银行查了,钱不多。”

  “有多少?”

  “三千多。”

  赵向晚的话一句接一句,丝毫不给潘国庆喘息机会,这让他有了沉重的压力。

  【为什么她和其他警察问的问题不一样?她为什么问这些问题?她在怀疑什么?】

  “翁萍芳在咖啡厅打工有收入,养活自己没问题。你每年赚的钱都给了她,可是却根本没有存下钱来,那你们的钱到哪里去了?”

  这个问题问得刁钻,潘国庆丝毫准备也没有,张了张嘴,可是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贱人、婊子!老子这么信任你,你却对不起老子,一天到晚描眉画朵、勾搭男人,拿着老子的钱打扮自己、开酒店、倒贴小白脸,老子弄死你!】

  赵向晚的目光变得凌厉起来。

  何明玉察觉到赵向晚与潘国庆的交锋,她知道赵向晚的本事,看潘国庆不回答问题,便沉着脸追问:“潘国庆,请你回答,你们的钱到哪里去了?”

  潘国庆没想到现在的警察会这么无聊,竟然还要关心他家的钱花在哪里。压抑不住的不满涌上来,他再也控制不住情绪,一把将布帘掀开。

  “刷!”地一声响,夫妻私密的卧室显露在赵向晚三人面前。

  一张架子床,四周罩着粉色帷幕,松软舒适的床上用品是樱花粉色。靠窗的位置摆着一张白色小方桌,桌上铺着粉色绣花桌布床头柜上有一个小小的牛奶瓶子,瓶子里插头一枝枯萎的玫瑰花。看得出来,翁萍芳生前是一个很注重生活品质的女人。

  潘国庆一把将衣柜打开,大声喊了出来:“你们看,你们看,我辛苦赚来的钱,都花在这些上面!”

  衣柜里挂着各式各样的衣裙、包包,琳琅满目,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

  潘国庆将一个包包拿起,狠狠地砸在地上:“这个包要两千!”

  再扯下来一条真丝长裙:“这条裙子要两百!”

  “这个,一千块!”

  “这件大衣,花了我八百!”

  一件一件、一套一套,都是潘国庆一杯酒、一杯酒喝出来的血汗钱。

  赵向晚与何明玉对视一眼。

  何明玉凑近她耳边悄声说:“衣柜里就没潘国庆几件衣服,这个女人拿着丈夫赚的钱全花在自己身上了,也难怪……”

  不等何明玉说完,赵向晚开口说话。

  “一个不会持家的女人,一个只会打扮自己从不关心你的女人,一个拿着你的钱去养情人的女人,所以……你恨她?”

  她的话,尖锐而冷漠,仿佛一把尖刀狠狠刺进潘国庆的的心。

  潘国庆喘着粗气停下了手,半天才回答:“不是你们问,钱都花到哪里去了吗?现在你们知道了吧?我先前在建机厂开货车,结婚后萍芳嫌我赚钱少,我就申请外派当业务员,结婚三年,前前后后交给她也有四、五万吧,可是,存款只有三千块,呵呵,嘿嘿,哈哈……”

  笑到最后,眼泪却掉了下来,神情近乎癫狂。

  赵向晚继续刺激他:“恨吧?恨不得杀了她。”

  杀?潘国庆的理智瞬间回笼。

  他颤抖着手,一件一件地将衣服捡起来挂好,表情变得柔和起来。

  “她长得好看,爱打扮也正常。我虽然心里不舒服,但也没办法。每年回家把钱交给她,她才会给我一点好脸色,就当是花钱买她一个漂亮的笑脸吧。我不恨她,她对我好的时候,我恨不得把命都给她。再说了,她在外面有男人,我也是警方通知我认尸的时候才知道,怎么可能杀她?”

  再次碰触到潘国庆的心理壁垒,赵向晚没有继续追击。他现在感知到了警方的怀疑,只会越藏越深。

  “潘国庆,现在犯罪嫌疑人已经找到,但对方坚称与翁萍芳只是情人关系,并没有杀人。如果你有什么证据或者线索,请及时通知警方。”

  潘国庆的小眼睛里闪过一丝异光:“找到了?那太好了!我今年提成估计得有一万二,等单位发年终奖金的时候就能到手,我和萍芳说好了,等拿到这个钱就在城里买个两居室,再生个胖小子,一家三口高高兴兴过日子。萍芳当时挺开心的,说她想辞掉咖啡厅的工作,不想再做侍候人的活。你们说,是不是萍芳打算和那个男人分手,那个男人不愿意,所以两人发生争执,错手把她杀了?”

  很好,他连杀人动机都替赵青云想好了。

  潘国庆滔滔不绝,越说越兴奋:“杀人偿命,自古以来就是这个道理。这个男人杀了萍芳,那就让他用命……”

  赵向晚打断他的话:“疑罪从无,你知道吗?”

  潘国庆愣了一下:“什么?”

  “刑事诉讼中,对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起诉。”

  潘国庆听得一头雾水,但却感觉有些不妙:“什么意思?”

  “目前只能认定对方与翁萍芳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但杀人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恐怕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潘国庆脸色一变:“不追究?难道就这样把他放了?”

  【这样都弄不死他?妈的!早知道老子早点过去,连他一起杀了!】

  赵向晚心中一凛,果然,杀人凶手就是眼前这个老实男人!

  确定了这一点之后,剩下的便是如何引导他回话,寻找到更多的证据。如果不能一棒子将他击倒,恐怕从赵向晚这里学来的“疑罪从无”会让他变得更谨慎一些。

  “估计是这样。目前只是嫌疑人,如果没有找到充足的证据,恐怕很难提起诉讼,到时候只能把他放了。”

  潘国庆的面孔有些扭曲,那张满是痘印的脸更丑了几分,他的双手不自觉地使出力气,“刺啦——”一声,手中真丝长裙被撕成两半。

  “不能把他放了!他杀了萍芳,就是他杀了萍芳,怎么能把他放了?”

  赵向晚淡淡道:“那没办法,我们警方办案讲事实、摆证据,可不兴什么屈打成招。”

  潘国庆一屁股坐在床上,鼻翼翕动着,紧闭双唇,一声不吭。

  无数次心理建设之后,在潘国庆内心竖起的坚硬壁垒轰然倒塌,他的心中所想毫无防备地在赵向晚脑海展开。

  【明明安排得那么好,怎么就没办法给赵青云那个狗日的定罪?】

  【警方动作真快,原本我还准备等他们找不到人的时候透露一点消息。赵青云想躲过去?休想!】

  【掐死那贱人没费什么力气,老子看她满脸春色,真是个□□!和老子过夫妻生活的时候像上刑场,拼了命地和老子干架,把老子的脖子抓了几道血印子。和野男人上床却情愿得很,巴巴地跑几十里路送上门,真是个不要脸的贱人!】

  【酒店开房?老子让你们这对狗男女快活!喝醉了酒又怎么样?老子一样开车。等赵青云这狗东西出来,老子从走廊翻进去,杀了人再原路返回,神不知鬼不觉,谁能知道老子喝了半斤酒还能杀个人?】

  ……

  潘国庆的杀人细节一点一点在眼前铺开,赵向晚的脸色越来越严肃。她忽然抬起手,指着潘国庆的颈脖问:“你的脖子怎么了?”

  潘国庆悚然一惊,下意识地用左手捂住颈间伤口:“没,没什么,脖子痒,不小心抓破了皮。”

  “什么时候的事?”

  “前,前一阵子吧。”

  潘国庆突如其来的结巴让朱飞鹏的警觉心顿起,他站起身,一把拉开潘国庆遮掩的手,扯下棉衣领子,仔细打量着他的伤口。

  三道血痕自他后颈划过,一直延伸到耳边,深约一毫米,旁边的皮都翻了出来,看来伤得不轻。

  朱飞鹏冷笑一声:“你自己抓的?下手真重啊。”

  他一只手压住潘国庆的肩,另一只手拧过他的胳膊,强行将他的手掌举至眼前:“你没有留指甲,怎么可能划得这么深?”

  潘国庆的心跳陡然加快,惨叫一声:“警官你轻一点,就是因为划得深,所以我剪了指甲。”

  何明玉心细,观察片刻皱起眉毛:“刚剪的指甲?我看你这指甲边缘粗糙,恐怕不是剪的,是你有啃咬指甲的习惯吧?”

  一个谎言,需要无数个谎言来圆。

  潘国庆脑子飞快运转,胀红着脸说:“那个,警官你们就饶了我吧。这是我和萍芳过夫妻生活的时候,她一兴奋挠上来的。”

  “撒谎!赵青云身上没有伤痕,翁萍芳并没有这样的癖好。”

  赵向晚敏锐的观察力、朱飞鹏的强势逼问让潘国庆慌了神,刚才还对自己和颜悦色的警察突然变得凶悍起来,潘国庆不知道是哪里出了岔子,努力想要描补,没想到越说漏洞越多。

  “那个……是夫妻情趣,翁萍芳就是对我喜欢这样,你们别再追问了。”潘国庆挣扎了一下,头顶上的棉帽滑脱,露出一个大光头。

  大冷的天,剃个光头,事出反常必有妖。

  想到案发现场只发现翁萍芳、赵青云的毛发,何明玉内心的怀疑更深。

  不过,这都只是怀疑。

  赵向晚目的达到,默默将笔录本合上。只要引得朱飞鹏、何明玉对潘国庆产生怀疑,后面查起案来就会轻松许多。

  从潘国庆家中出来,何明玉与朱飞鹏都看着赵向晚。

  “赵向晚,你怀疑是潘国庆杀了人?”

  “他不是没有作案时间吗?”

  “对呀,就算我们怀疑,但他没有作案时间。”

  赵向晚没有回答他们的问题,而是说:“走,找钱振业了解情况。”

  朱飞鹏已经默许了赵向晚的主导地位,三人问了钱振业的住处,顺便也调查了一下他与潘国庆的关系,得到的信息很有意思。

  “以前也没见他俩关系有多好,倒是这一回潘国庆出差回来之后两个人走得挺近的。”

  “钱振业在厂里开大货,但是他好酒,背过几次处分。要不是因为资格老,只怕被开除了。”

  “呶,就是那。钱振业资格老,分的是厂里最早建的平房,最东头那两间房就是他家,地坪里停的那辆货车就是钱振业的。”

  赵向晚问:“货车是厂里的吧,怎么停在家属区?”

  “按规矩是应该送完货之后将车交回车队,不过说是这么说,钱振业经常会开回家来。我们要是办年货东西多,偶尔也会找他帮帮忙。”

  赵向晚若有所思地看着这台货车,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对朱飞鹏说:“我们等下再来见钱振业,先到大门那里问问。”

  三人来到大门处,门卫师傅正在打瞌睡。

  听警察同志要查看1月11号晚上进出的车辆情况,他搔了搔脑袋:“11号?有点时间了啊,我想想……”

  想了半天,他不好意思地说:“那天晚上我喝了点酒,人有点迷糊,反正车灯亮了我就帮忙开门,没留意是谁的车。”

  赵向晚皱了皱眉:“喝酒?酒是谁送的?”

  “潘国庆送的,这小子有良心,从北方带回来的好酒,香!后劲足。”

  赵向晚继续问:“那天晚上,12点左右,有车回来吗?”

  门卫师傅忽然一拍大腿,眼睛一亮:“你不说我都忘了,那天晚上天气冷,我喝了酒睡得迷迷噔噔的,半夜里被喇叭声音吵醒。当时我有点不耐烦,推开门卫室的门,寒风灌了一脖子。

  结果你猜是谁回来了?是潘国庆那小子!一身的酒气,他还敢开车出去,嘿嘿,胆子真大。那小子还嘱咐说,不让我往外说,免得厂里怪他公车私用。如果不是警察同志过来问,我不得说。”

  朱飞鹏倒抽了一口凉气。

  有了这条线索,三人找到钱振业询问时便有了更多的思路。

  “潘国庆带的酒?谁炒的菜?”

  “小潘有良心,还记得我这个师父,想当年他学开货车还是我教的嘞。他体谅我,从厂对面的餐馆炒了几个菜拿到家里来,边吃边聊,舒坦。”

  “他几点到你家的?”

  “几点?我想想啊,应该是六、七点吧。现在天黑得早,他过来的时候路灯都亮了。”

  “你们喝了多少?谁先醉的?”

  “一瓶酒,我喝了有半斤吧,平时我酒量不如他,不过那天他醉得比我早。估计在老婆那里受了气,喝闷酒容易醉。看他直喊头晕,我也扛不住啊,把他拖到床上躺下之后,自己也一头栽倒在床上。这酒好啊,一觉睡到了天亮。”

  “几点睡下的?”

  “差不多十点多吧。小潘喊头晕的时候我看过手表,当时还想着,怎么就十点了?我们喝了这么久吗?”

  “所以,你和警察说,11号晚上你一直和潘国庆在一起,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多他才离开?”

  “对啊,我俩一直在一起呢。”

  “你能保证中间他没出去过?”

  “不能!他都醉得走不动路,还是我连拖带拉地才把他送到床上躺下呢。下半夜我起来上厕所,看到他睡得鼾是鼾屁是屁的,哪里能出去?”

  原来,这就是潘国庆的完美不在场证据。

  将所有的问询记录整理好,赵向晚点头谢过钱振业,三人离开建机厂。

  坐上警车,赵向晚对开车的朱飞鹏说:“我来记时,你往天然居酒店开,看看需要多长时间。”

  朱飞鹏现在已经明白赵向晚的用意,痛快地回了一声:“好嘞~”

  警车速度很快,车窗外的景物在快速后移。

  朱飞鹏说:“货车车速不如小车快,但夜里路上没车,估计能跑出我现在这个速度。”

  密闭车厢里,何明玉长吁一口气:“真没想到,凶手竟然是他!”

  朱飞鹏一边开车一边思索:“潘国庆提前知道翁萍芳和赵青云在天然居酒店2103房间私会,所以拉来钱振业帮他制造不在场证明。灌醉钱振业之后拿了他车钥匙,十点出发开车来到酒店。”

  何明玉有些疑惑:“他开货车到酒店,大晚上的这样进去,难道没人发现?”

  赵向晚“嗯”了一声,“我们再走访一下附近居民,看11号晚上十一点左右有没有人看到那辆货车。”

  二十多公里路,警车开了半个多小时。

  天然居酒店南面正对着大马路,西面靠着一座山壁,形成一个天然的停车场。朱飞鹏将车停下,赵向晚抬头看向酒店二楼走廊。走廊尽头处开窗,窗户上方有一块小小的雨篷板。

  何明玉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赵向晚指了指二楼走廊尽头紧闭的窗户:“从这里可以翻进去。”

  朱飞鹏面容一沉,走到酒店的西边山墙,伸出手跳了跳:“一楼层高四米多,普通人够不着雨篷板,攀爬上去有难度。潘国庆个子矮,难度更大。”

  “如果借助货车车厢呢?”

  朱飞鹏眼睛一亮,往后站了几步,围着山墙走了几步:“如果把车停在这里,站在车厢上很方便就能踩在雨篷板上。”

  何明玉兴奋地说:“回头让许队带法证科的人过来采集脚印,看有没有攀爬痕迹。”

  朱飞鹏感觉看到了曙光:“好,如果能有脚印,那就是铁证!我看那个潘国庆再怎么狡辩。”

  接下来,证据越来越多。

  酒店前台服务员说晚上十一点左右似乎听到过车辆发动机的声响;

  对面住宅楼有住户晚上见到货车停在酒店西侧;

  翁萍芳指甲内残余人体组织检测匹配上了;

  法证科同事在一楼的雨篷板上采集到了脚印。

  ……

  当所有证据摆在桌面,许嵩岭一拍桌子:“申请拘捕令!”

  赵向晚没有想到,潘国庆的嘴那么硬。

  他承认与翁萍芳感情不好,承认自己今年回来发现了她与赵青云的奸情,承认自己到过天然居酒店,但就是不承认杀了人。

  “警官,我也是个人,是个男人啊。知道自己老婆在外面有野男人,心里能够高兴吗?11号那天下午,我一直跟着萍芳,跟着她到了对街口的小卖部,听到她打电话给野男人说老地方见。我这心里……就跟猫抓了一样难受。可是,我不敢说不敢闹,我要是闹,她就敢离婚。我好不容易才娶了个这么漂亮的老婆,我舍不得她,我不想离婚。

  越想越难受,我一个人憋得受不了了,就想着找钱振业喝酒说几句心里话。正好钱振业老婆孩子不在家,方便说话,所以我带着酒、菜上了他家的门。虽然我们平时来往得不多,但好歹我喊他一声师父,又都是男人,有些话说得出口是不是?

  喝酒喝到十点吧,反正已经喝迷糊了,躺在床上感觉整个人都在天上飘,忽然就不甘心起来。我就想看看,萍芳喜欢的男人是个什么样,凭什么让她明知道他有老婆还要凑上去。一时冲动,再加上酒精壮胆,我悄悄起床,拿了钱振业的车钥匙,把车开了出去。

  那条路很长,不过晚上车少、人少,我把车开得很快。到那里的时候还不到十一点,我就在车上等着,等到看到一辆出租车开过来,把那个野男人接走。酒店门口有灯,虽然有点暗,但我终于把他看清楚。说实话,他比我长得高、长得好看,有车接送,肯定是个有权有势的,我拿什么和人家比?除了有一颗真心实意,我还有什么?

  我没走酒店正门,怕被人拦住。我翻窗户上了二楼,可是当我真正站在2103的门口,看着走廊铺着的红地毯,想着房间里刚刚和野男人幽会的萍芳,想来想去还是没胆子敲门进去,我进去了说什么?骂萍芳吗?她早就嫌弃我了,早就变了心,我骂她有什么用?打萍芳吗?自从娶了她,我把她捧在手心里,挣的每一分钱都给了她,我舍不得。”

  听到这里,许嵩岭一张脸似锅底一样黑。妈的!这家伙太狡猾了。

  “你怎么知道他们在2103约会?”

  “萍芳在小卖部打电话订的嘛,她说不要临街的,要对着落霞山的。然后她打电话给野男人,让他到了之后直接去2103。”

  “你脖子上的伤,一开始为什么说谎?”

  “警官,我当时心慌啊,怕你们以为萍芳是我杀的,哪里敢说是萍芳挠的,我有罪,我不该欺骗那三位警官,我有罪,对不起!我现在就说实话,保证说实话。萍芳打完电话之后吧,我越想心里越不舒服,凭什么她能和那个野男人上床,和我在一起去推三阻四?我拉着她要过夫妻生活,可是她铁了心不肯,我俩拉扯起来,就是那个时候被她在脖子上抓了这印子。”

  许嵩岭发现所有线索到这里都断了。

  正如赵青云承认与翁萍芳是情人关系,晚上和她在一起,但不承认杀人一样,潘国庆也只承认到过酒店,曾经与萍芳有过拉扯,矢口否认动手杀人。

  脖子有伤?他们是夫妻,拉扯打架很正常,只能说明翁萍芳死之前与潘国庆有过争执。

  到过酒店、翻窗上到二楼?他的确醉酒开车到过酒店,也真的上了二楼,但他不承认进了房间,一样无法定罪。

  “刺——”负责笔录的朱飞鹏没控制好力气,钢笔笔尖将纸面划破,发出刺耳的声响。

  潘国庆的目光越过许嵩岭、朱飞鹏,落在坐在最后的赵向晚,嘴角渐渐上勾,露出一个邪气十足的笑容。

  【警官,还得感谢你告诉我什么叫疑罪从无。什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看是坦白牢底坐穿,抗拒回家过年!你们有证据,我就有说辞,反正只要不承认自己杀了人,谁也不要给我定罪。】

  听到这一段独白,赵向晚心情有些沉重。

  自己经验不足,说得太多,反而让这个潘国庆钻了空子,找到对付警方的思路。只要他不承认,哪怕证据链完整,移交给检察院之后提交诉讼,也有可能判决无罪释放。

  怎么办?

  赵青云、潘国庆都有杀人嫌疑,但都证据不足。

  借助读心术,赵向晚清楚地知道杀人凶手是潘国庆,但却偏偏没办法一锤子把他钉死,可恨!

  赵向晚眯了眯眼,眸光锐利,迎上潘国庆的目光。

  潘国庆原本有些得意,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赵向晚无畏无惧的模样,心里有些发虚,慌忙敛了笑容,低下头去。

  【这个女警和别人不一样,她的眼睛像医院里的x光机一样,能透视。嗯哼,你再能透视又怎么样,未必你能让那个贱人开口说话?半夜三更的,有谁能看到我掐死了她?嘿嘿。】

  “许队。”

  何明玉敲了敲审讯室的门,神情间有些兴奋。

  许嵩岭点了点头,结束审讯,起身离开。

  “什么事?”站在走廊,许嵩岭脸上一丝笑意都没有,原本以为这次可以撬开潘国庆的嘴,没想到他这么稳得住。

  何明玉压低了声音汇报:“许队,刘良驹那边发现了新的证物。”

  许嵩岭来了点兴趣:“什么?”

  “一个日记本,翁萍芳的日记本。”

  日记本?这可稀罕了。

  许嵩岭眼睛一亮:“走!看看去。”

  赵向晚脑中闪过刚刚潘国庆的心声,心中冒出一个念头,让死人开口说话?现在不是正好有了吗?

  何明玉一边走一边解释。

  翁萍芳的遗物中包包里有一串钥匙,其中一枚小巧的银色钥匙不知道开的是哪一把锁,当时重案组还讨论过,并没有结论。直到把潘国庆抓了之后进屋搜索,在翁萍芳的衣柜里找到一本被藏得非常严实的带锁日记本,大家这才明白这枚钥匙的作用。

  打开日记本,略显幼稚的字体映入眼帘。看完所有文字,重案组集体陷入沉默之中。

  半晌,何明玉叹了一句:“真傻。”

  从在咖啡厅第一次见到赵青云,他的风度翩翩、他的温柔有礼、他的成熟的话语,让翁萍芳的一颗心彻底沉沦。这个日记本写的全是翁萍芳对赵青云的爱,对他的依恋与崇拜。

  明知道对方有家室,明知道和他没有未来,但是翁萍芳却一头栽了进去,在日记本里为自己编织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梦。

  许嵩岭说:“这个日记本,只能证明翁萍芳爱赵青云,为他们的婚外情披上一层爱的外衣,让这段不正当关系不那么丑陋。”

  何明玉指着一段文字说:“许队你看这里。”

  “只要一想到潘国庆那张丑脸,我就一点和他亲密的心思都没有。赵青云哪怕四十多岁,身材依然保持得很好,哪里像潘国庆那样一肚子的肥油,胳膊捏起来都是松垮垮的……”

  朱飞鹏抬手制止了她:“好了,何明玉你别念了,听着浑身上下不舒服。”

  何明玉捉狭一笑:“连你都听不下去,那要是让魏国庆来听呢?是个男人都会愤怒吧?许队,魏国庆不是嘴严吗?咱们用这个日记来撬一撬,说不定他丧失理智,就认了呢?”

  许嵩岭沉思一阵,缓缓说道:“可以试一试。何明玉你来念。”

  赵向晚举起手:“我来配合。”

  朱飞鹏一拍大腿:“对,就让你们两个去审,面对女人的羞辱,潘国庆更容易崩溃。”

  再一次被提审,潘国庆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首战告捷,这给了潘国庆极大的信心——警方也不过如此嘛。

  证据再多有什么用呢?反正只要我不承认,谁也定不了他的罪!

  带着这份信心,潘国庆再一次踏入审讯室。

  发现冰冷的审讯室突然变得温馨许多,潘国庆愣了神。房间中央摆着一张冰冷的铁皮长桌,两把铁椅分列两旁,其中一把椅子属于自己,他很清楚。

  不同的是,在那面写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八字仿宋黑色大字的墙下,摆着一张铺着粉色绣花桌布的白色小方桌,桌面上摆着一个洗干净的牛奶瓶,瓶子里插着一枝红色玫瑰。

  这熟悉的场景让潘国庆眉毛直跳——这不是自家卧室的一角吗?怎么在审讯里摆出这一幕?警察要捣什么鬼!

  脑中警铃大作,潘国庆连自己什么时候坐下来都不知道。

  许嵩岭走进来,安静地坐在潘国庆对面。

  潘国庆却没有看许嵩岭,他的注意力全都被并肩而入的赵向晚、何明玉所吸引。

  她俩反常地没有穿警服,何明玉烫着卷发,穿一件鲜亮的鹅黄羽绒服,看着时尚漂亮;赵向晚则穿着粉色碎花棉袄,刚刚长到齐肩的头发扎成两根小辫子,朴素而秀美。

  潘国庆的眼睛有些发热,内心被触动。这两个女警一个像刚从乡下进城的翁萍芳,另一个则像是经过都市繁华洗礼的她。尤其是那个对他爱理不理的高傲劲,都一模一样。

  赵向晚与何明玉没有和许嵩岭打招呼,看都没看潘国庆一眼,径直走到墙角的小方桌前坐下,拿出一个漂亮的日记本。

  朱飞鹏送了两杯咖啡进来,审讯室里飘散着一股浓浓的咖啡香。

  洁白的瓷器带着一圈精致的金边,何明玉端着咖啡在唇边啜了一口,放回底盘,发出清脆的一声。

  “叮——”

  潘国庆的手不自觉地抖了一下。

  何明玉嘻嘻一笑:“向晚,你记不记得我们到省建机厂宿舍,潘国庆疯了一样拉开衣柜,扯出一堆衣服甩在地上?”

  赵向晚点点头:“记得。那些衣服都很漂亮,翁萍芳真有眼光。”

  何明玉拿着日记本在空中扬了扬:“可惜哦,潘国庆根本没有发现,翁萍芳在衣柜的黑色包包里藏了一个日记本。”

  潘国庆听到这句话,被铐在桌面的双手捏得更紧,整个人的注意力全被这她们的对话所牵引,身体前倾,喉咙里无意识地发出咕咕的声响。

  【日记本!那个贱人还敢写日记?!她写了什么?她到底写了什么?她有没有爱过我?她为什么嫁给我?她为什么要看上别的野男人?她到底写了什么!】

  赵向晚对何明玉说:“写了什么?”

  何明玉将日记本放回桌面,懒洋洋地抬起左手撑住下巴,随手翻开一页,大声念了起来。

  “第一次见到赵青云,我不小心将咖啡洒在桌布上,经理过来骂我,可是他没有,他微笑着说了句:没关系,擦一下就好。他的眼睛真漂亮啊,那双眼睛看着我的时候,让我感觉自己被温柔包裹着,心里暖洋洋的。他的声音很有磁性,一听就知道他读过很多书,他像电影里的男主角一样,帅气、优雅、懂得体贴女性。

  不像潘国庆,每次见到我说话就结巴,不爱读书、不喜欢看电影,什么情调都没有,一双眼睛透着狼一样的光,恨不得立刻把我身上的衣裳剥干净……”

  读到这里,何明玉看了赵向晚一眼。眼前少女清纯似雏菊含苞,这些带颜色的文字读出来真怕污染了她的耳朵。

  赵向晚眨了眨眼睛,眼神里带着鼓励,仿佛在说:我没事,你只管念,好好刺激潘国庆。

  何明玉继续往下读:“1989年10月6日,我终于和青云上床了,幸福就像潮水一样将我包围。他会温柔地抱着我、吻我,动作体贴、缓慢,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才是个真正的女人,这一生才没有白活。”

  潘国庆的呼吸声越来越粗重。眼前场景太过熟悉,仿佛就在建机厂宿舍里,漂亮的翁萍芳拿着精致的日记本坐在小桌旁,一边写日记一边和闺蜜诉说,炫耀着对情人的仰慕,无情地嘲笑着丈夫的粗鄙、无能。

  潘国庆被成功激怒。

  “哗啦!”他猛地站起,连人带手铐将铁椅带动,发出巨大的声响。

  许嵩岭一把将他按下,大喝一声:“老实点!”

  听到那些羞辱之辞从何明玉嘴里轻飘飘地说出来,看到两个女人坐在那铺着漂亮桌布的桌边叽叽喳喳地将翁萍芳最私密的言语念出来,潘国庆的脑子炸了!

  她们怎么敢?她们怎么敢?!

  潘国庆感觉喉咙口被一把尖刀划破,尖锐的疼痛让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血在一滴一滴地往下落,落在地面、膝盖、手背……还有他的心上。

  “不是!不是这样的——”

  使出全身的力气,潘国庆终于找到自己的声音。

  “我对她那么好,对她那么好啊。我拼命在外面赚钱,为了签一单生意下来,我给建筑工地的老板当孙子,打不还口、骂不还手,陪他们喝酒喝得胃出血了还要喝,我这么辛苦是为了什么?我都是为了她啊。我所有的钱都交给她,明知道她乱花钱也一声不敢吭,生怕惹她生气。只要她对我露一点点好脸色,我就觉得天那么蓝、花那么艳。”

  说到后来,潘国庆的声音近乎呜咽:“赵青云有什么好?他年纪比我大、有老婆孩子,就算是当官的又怎样呢?他不给她花一分钱,连订酒店都是萍芳花钱,算什么男人?”

  许嵩岭见他的情绪失控,决定再添一把火,嗤笑一声:“你要不要照照镜子?你这么丑、又没什么文化,拿什么和赵青云比?”

  愤怒让潘国庆的眼睛里渗出血丝:“我丑?我再丑,能有那不要脸的赵青云丑?他有老婆还出来找女人,他才丑!”

  日记本里露骨的描写并没有让赵向晚脸红,她此刻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引潘国庆说出实情。

  潘国庆的精神已经接近崩溃,此刻只要对症下药,就能达到目的。

  赵向晚转过身来,慢慢走到潘国庆面前,双手支撑在铁桌面之上,她的眼睛里闪着异光,嘴角带着一丝嘲讽。

  “觉得赵青云丑,怎么不顺路把他杀了?”

  “把他杀了做什么?难道要让这对狗男女在阴间做夫妻吗?休想!老子只杀一个,让另一个当替死鬼。”

  许嵩岭与何明玉交换了一个眼神,何明玉只觉得一颗心越跳越快,恨不得跳起来欢呼:他承认了!他承认了!

  “翁萍芳在日记本里说过,死亡是一种解脱,因为终于可以摆脱你这个无能的男人,终于不用再看到你这张丑陋的脸……”

  这一句话,宛如刺骨尖刀,残忍地扎进了潘国庆的内心,他那颗脆弱的自尊心就像是气球一样,破了。

  “嘿嘿,她想摆脱我?她想摆脱我?她可以开口和我提离婚啊?为什么不提?她只不过是想拿着我的钱去养野男人!她这个贱人,她该死!”

  “所以,你杀了她。”赵向晚的语速猛然加快。

  “是!我杀了她!敲开门这个贱人还以为是她野男人回来了,兴奋地跑过来搂我的脖子。等到看到我的脸,她就变了模样,将手一甩六情不认。我恨,我恨得牙都磨碎了!我掐着她的脖子问:你还有没有良心,你还有没有良心!她不仅不服软,她还用那长指甲挠我,那一下痛得我心窝窝都在疼。我就继续用力,继续用力,我使劲地掐,我看着她脸色变青,我看着她翻了白眼,我心里痛快啊,痛快!这个贱人!”

  潘国庆像疯了一样地嘶吼起来,面孔扭曲,两只手成鹰爪状,因为太过使劲指节泛白,腕上的手铐链在铁桌上敲击,发出刺耳的声响。

  “剃光头是为了不在现场留下毛发吧?”赵向晚的声音变得柔和起来,仿佛微风吹过湖面,让潘国庆下意识地顺着她的思路说话。

  “我在北方没事的时候就租录像带看,《便衣警察》的电视连续剧你们看过没?我知道不能留下杀人痕迹,特地剃了个光头。”

  “给门卫师傅送酒、和钱振业喝酒也是事先安排好的吧?”

  “电视里不是有说吗?要有不在场证据。”

  赵向晚往后退了两步,站在许嵩岭身后,在心中冷笑一声:故意杀人,你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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